当前位置:保险险种首页 >> 人寿保险 >> 平安万能险,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(万能型)
平安万能险,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(万能型)
2008-03-22 07:12:45  作者:  来源:互联网  浏览次数:0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  •    !敬告尊敬的客户:温馨提示!一般来说,所有的万能险(应该说所有的保险!)在承保之后都将扣除一定比例的初始费用,用以支付保险公司的营运成本。平安万能险也不例外,您投保的平安万能险每年都 ...

    !敬告尊敬的客户:温馨提示!一般来说,所有的万能险(应该说所有的保险!)在承保之后都将扣除一定比例的初始费用,用以支付保险公司的营运成本。平安万能险也不例外,您投保的平安万能险每年都将扣除一定比例的初始费用,一般来说,初期的比例较高,后期的比例很少,具体比例您可以参考您的保单正本,或者向您的保险公司、保险代理人咨询。请注意,您缴纳的保险费,扣除初始费用之后,分为两部分,一部分是用来保险的,一部分是用来投资的(该部分投资承诺保底利率)。


 

  近几年来,随着人们个人财富的增加,生活质量的提升,每个人都渴望通过合理的理财手段,使个人资产得以增值,让生活品质更有保障。
  顺应客户的需求,中国平安保险诚意献上极具灵活性的万能型寿险产品--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(万能型),该产品是中国平安首次推出的集保障、储蓄与投资功能于一体的新一代寿险产品,贴合人生高品位追求,可根据人生不同阶段需要自主规划适合保障,同时享有专家保底投资理财服务,助您实现理财目标。

 

  平安万能险|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(万能型)产品为您提供身故保障。在本公司规定的范围和时间,您可自主选择投保的基本保险金额,投保后还可申请变更基本保险金额,满足您在不同阶段对保险保障的不同需求。

 

  平安万能险|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(万能型)每月结算利率不低于零;另外在条款约定日期,通过保证利息的形式保证保单价值不低于按年保证利率1.75%结算所得金额。同时您可依据个人的财务规划及需求,随时申请部分领取,使您的投资理财灵活自如。

 

  如您在本保险生效日起三年内,每年均按照条款的有关规定支付期交保险费,则自第四保单年度起,当您按照条款的有关规定支付期交保险费时,本公司将额外分配2%的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,作为持续交费特别奖励。

 

  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,若您因任何因素暂时无法支付期交保险费,您可缓交期交保险费,只要您当时的保单价值足以支付保障成本,您便可以继续享受保险保障,合同继续有效。

 

  中国平安通过平安电话中心(95511)、平安电子商务网站(www.pa18.com)、保险顾问、分支机构客户服务中心及其他公共媒体公布结算利率公告,并于每个保单年度向您寄送个人保单年度报告,便于您了解保单价值变化的信息。

 

温馨提示:平安万能寿险每月结算利率确认电话:95511

{tag_点击标签样式三}
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 | 诚聘英才 | 关于我们 | 版权声明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公告 | 广告服务

  • 厦门保险网

  • 闽ICP备05025175号    Powered by Phpcms 20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