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□险种特点 |
| ◎ | 提供年金领取,规划您安逸的晚年生活 | ◎ | 自动垫交,舒缓人生困境 |
| ◎ |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,保障提前兑现 | ◎ | 养老年金递增,生命不息,领取不止 |
| ◎ | 保单贷款,方便您调剂资金 | ◎ | 可以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 |
| □ | 平安长青终身养老年金保险(B,2004)图例分析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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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平安长青终身养老年金保险(B,2004)图例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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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岁男性,投保《平安长青终身养老保险(B,2004)》,30年交费,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,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的《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》。 | 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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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费支出: |
年交保险费14160元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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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保险利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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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年金保险金: |
60岁开始,被保险人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可领取养老金,直至身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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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保障: |
60岁以前身故,领取所交主险合同的保险费并按10%年增长率单利增值,主险合同终止,最多可领取身故保险金107.865万元。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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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保险利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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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外残疾保险金: |
交费期内,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的残疾,领取残疾保险金。 | 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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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保单利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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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范围 |
保险利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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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保险利益 |
养老年金保险金 |
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,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时,被保险人仍生存,则可领取一次养老年金保险金,而且每领取每领取10次递增基本保险金额的5%,直至被保险人身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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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保障 |
被保险人于交费期间内身故,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10%年增长率单利增值,主险合同终止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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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保险利益 |
意外残疾保险金(如果被保险人均附加了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) |
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,领取意外残疾保险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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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|
被保险人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且平均存活期为6个月以下,可申请“提前给付保险金”。 |
平安长青终身养老年金保险(B,2004)
1、一个人什么时候对别人最重要?(责任)是工作期,因为他的收入要支付家人的生活、教育费用,他的工作对企业的事业至关重要,并且在这段时间里,别人依赖他越久,他越变得重要,而一旦在这期间天有不测,需要弥补的经济漏洞也越大,所以我们需要在工作期间有一个高额的保障来解决这个问题,而且离退休年龄越近,越显关键,因此需要保障越高,我们的这个险种就是针对这部分人设计的,缴费期间(工作期间),保障以每年 10% 的增长率提升,时间越长(离满期越近)身价越高,这样的计划,是我们平安公司的独创。
2、 退休金,加上递增的养老年金,共同来抵御可能出现的通胀,享受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。
3、 国内从来没有一个险种有那么多缴费期选择方式,如此有弹性的养老年金计划选择,我们平安公司做得到。
4、 既可以作为自己将来定期的生活费用补充来源,又可以作为孩子未来教育、创业经费,如此灵活的设计,正好可以让你以不变应万变。
5、 这个计划还有免费赠送七级共 34 项的意外残疾保障,您不用多花钱,平安已经为您想到了,生活中有谁会敢说“我一定万无一失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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