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产品特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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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◎ | 成长年金呵护孩子幸福成长 | ◎ | 保单贷款,方便您调剂资金 |
| ◎ | 保费豁免,体现人性关怀 |
| □图例分析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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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图例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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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王为刚出生的儿子小王(0岁)投保《子女教育保险(B,2004)》,18年交费,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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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费支出: |
年交保险费29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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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保险利益: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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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年金: |
小王18、19、20、21岁时,每年领取15000元大学教育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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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保障: |
小王不幸身故,领取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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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长年金: |
老王若不幸身故或高度残疾,不能在照顾小王,小王每年可领取2500元生活费直至21岁保单周年日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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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费豁免: |
交费期内,老王不幸身故或高度残疾,可以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,主险合同继续有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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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保险利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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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范围 |
保险利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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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保险利益 |
教育年金 |
被保险人生存至18、19、20、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,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%给付教育保险金。在被保险人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给付教育保险金后,主险合同终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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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长年金 |
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,从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,若被保险人生存,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%给付成长年金,直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为止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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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故保障 |
被保险人身故,领取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,主险合同终止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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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费豁免 |
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交费期内,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,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,主险合同继续有效。 |